石林风景区资源是石林旅游及保护区村寨居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保护工作十分重要。为有效保护这些珍贵资源,结合多年来尝试的资源管理情况,资源处针对当前资源保护现状,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与30个保护区村委会签订了《石林保护区资源保护承包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责任,规避了劳务纠纷问题。这一举措为资源处创造了更多时间,可以集中力量,强化案件查处力度,履行《风景名胜区条例》主体责任,依法保护石林石资源奠定了良好基础。